(来源:中国环境网)
转自:中国环境网
“拿到排污许可证,不等于拿到了‘护身符’,恰恰相反,这是一份企业必须兑现的‘军令状’。”近日,江西省吉安市万安生态环境局召开排污单位证后管理培训会,授课老师开门见山地指出。
随着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,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正在经历一场深刻变革。培训会上,授课老师用“三个转变”清晰勾勒出这场变革的轮廓——
从“被动审批”到“主动守法”:企业不能再坐等监管部门上门检查,而要建立常态化的自我监测机制,主动、持续地证明自己的排污行为合法合规。
从“结果管理”到“过程管理”:监管的触角不再局限于排放口,而是延伸至生产运行、污染治理设施运维、监测记录等环境管理的每一个环节。
从“政府监管”到“企业自治”:政府部门不再扮演“保姆”角色,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环境管理体系,实现自我约束、自我负责。
“证后管理是企业不可推卸的核心责任。”授课老师强调,企业必须构建一套行之有效、贴合自身实际的内部环境合规管理长效机制。
拿到排污许可证后,企业到底要做什么?授课老师系统梳理了企业需履行的八大义务:规范排污、开展自行监测、建立环境管理台账、提交执行报告、信息公开、许可证变更延续与注销、配合监管执法与应急管理、强化内部合规管理。
其中,环境管理台账是企业环境行为的“日记本”。授课老师解释,台账记录环保全过程的核心证据,是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,涵盖生产设施运行、治理设施运行、耗材与药剂使用、监测数据记录、污染排放情况、异常情况处置等,“监测数据、台账记录、执行报告必须确保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来不得半点虚假。”
而提交执行报告,则是企业向社会和监管部门递交的年度“成绩单”。这份“成绩单”要全面总结生产运行、污染治理、自行监测、台账记录及排放达标等情况,是展示企业环境治理成效的重要窗口。
企业履行义务的时间节点同样不容忽视。授课老师提醒道:年度执行报告,需在次年1月31日前在全国平台完成填报、提交并向社会公开;发生工艺、排放口等重大变化时,企业需在30日内向审批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;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,企业需在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提出延续申请。
履行义务逾期的代价是什么?“答案写在了法律条款里,字字千钧。”授课老师逐条解释,未按规定监测、记录、建台账或公开信息的,除责令改正外,还将处以两万元至20万元罚款,拒不改正的,将被责令停产整治。伪造、篡改监测数据的,责令改正或停产整治,并处10万元至100万元罚款,情节严重者吊销许可证并关闭。超标排放污染物的,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,并处10万元至100万元罚款,情节严重将直接吊销许可证。擅自停运、拆除、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,面临10万元至100万元高额罚款,情节严重将被责令停业关闭。